大洋论坛>法网柔情特邀版主:四月草xia744qiufeng_006
一个真实而值得深究和探讨的案例.欢迎法律专家和法律愛好者评论
500万元贷款审理十数年竟下落不明 法院六次判决 检察机关屡屡抗诉 一桩并不复杂的金融贷款诈骗案件,竟在重庆的三级法院(渝中区、一中院、市高院)审理了10余年,判决书下了六份,检察机关一直抗诉不止。去年11月2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08)渝高法民提字第86号民事判决书,令人不解的是这场“马拉松审判”标的物500万元贷款竟下落不明。 事件起因: 1994年上半年,社会无业人员吴征海以能帮重庆外贸效丰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效丰公司)办理贷款事项为由,骗得效丰公司信任,领走效丰公司相关印鉴,然后与重庆银行大溪沟支行(以下简称大溪沟支行,当时名称为重庆金地城市信用社)行长曾XX相勾结,行长拿了4份空白贷款合同,提前填上内容,预留印鉴(合同有意不填时间),先后四次以效丰公司名义,采取欺骗手段在大溪沟支行贷款共计1590万元。采取以贷还贷的方法操作,造成500万元贷款不知去向?1997年,大溪沟支行向法院起诉,要求效丰公司归还240万元欠款及利息,由此拉开长达10多年的“马拉松审判”。诉讼初期,由于吴征海在逃,法院判决效丰公司归还银行本息近300万元。1999年4月,吴征海被逮捕,交代了“以能帮贷到款为名,骗到印鉴后与行长共谋虚构4份合同的内容,预留印鉴,私设帐户,然后把印鉴退回给效丰公司后,与行长以效丰公司名义实施贷款,每次贷款以咨询服务费的名义划到行长的妻子重庆建银实业发展公司帐上62.5万元,现金10多万元,又分两次划了102.79万元给行长入股的重庆东港房屋经营公司。”随后,吴征海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银行伙同社会无业人员吴征海,内外勾结诈骗贷款,再转嫁给企业来承担的事实真相,终于水落石出。本应是事实很清楚的案情,但法院始终扭住企业不放。 几处质疑: 1、诈骗犯吴征海被绳之以法后,同案诈骗嫌疑人大溪沟支行行长曾XX却逍遥法外,至今没有受到任何法律的惩处。 2、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材料显示,在诈骗犯吴征海被判决之前的1999年12月,大溪沟支行起诉效丰公司尚未归还的240万元欠款,已经由非效丰公司归还了,银行将帐户注销。在效丰公司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替效丰公司还钱的是什么人,为何要替效丰公司还钱?再者,既然效丰公司已经不欠银行的钱了,银行方面为何还要长时间恶意诉讼,浪费大量审判资源,其动机何在? 3、尽管法院在长达10余年时间里,就此贷款诈骗案开庭审理近10次,可连一个基本的事实最终都没弄清楚。也就是长达10余年讼争的标的物——1994年9月2日效丰公司在大溪沟支行的500万元贷款,银行是否真实划出了。如果划出了此款项,这笔钱又划转到哪里去了?法庭上出示的所有证据都是94年8月30日02980146号支票500万元,但同年9月1日又归还给了大溪沟支行450万元,另外50万元被吴征海和行长各占用25万元,而9月2日银行并没有划出此款,效丰公司也没有收到此款。法院判决一错再错的根本原因在于采信了一份漏洞百出的审计报告,却没有去查实500万元贷款真实的资金流向。 三点建议: 1、由于此案审理严重超时限,久拖不决严重浪费审判资源,影响社会观感,建议尽快在短时间内组成强有力的班子,搞清楚500万元贷款的真正下落,彰显法律的客观与公正,让违法乱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令蒙冤者得以解脱和清白。 2、500万元巨款系国有资产,不容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鲸吞,查清500万元贷款下落后,政法部门应当协调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该追缴的追缴,该没收的没收,并追究相关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3、政法部门,尤其是法院系统,应当通过此一个案的复查,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实行错案追究制,对枉法渎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 现此案在今年春节前,引起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和重庆市检察院余敏检察长的高度重视,并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然而,重庆市高院又将皮球踢给了最高人民法院。如此明显的冤案,有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批示都得不到纠正,我们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只好向全国人民泣诉、求援。94年9月2日500万元贷款去向不明?审计报告是1990万元,吴征海刑事判决是1590万元,但刑事判决书是240万元,使吴征海不明不白仍在监狱服刑。 对此,在北京3月15日“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网友及金融界专家、法律界专家、新闻媒体都来为查找这笔15年的500万元贷款出谋划策,尽快查清500万元贷款的去向和背后的隐情,还吴征海案以真相!还效丰公司以清白!! 重庆外贸效丰贸易总公司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
转贴:重庆银行如此“神通广大”,十余年为一个明眼人一看就很清楚的案子,让一个重庆忒大的法院围着它转,这不让人觉得奇怪吗?相关部门,相关领导,国家法律能容忍吗?这是无视法律神圣的行为,是公然对法律的践踏!
6楼作者:tiexi发短信加好友发表于:2009-02-21 15:42:57[举报][回复][编辑][删除] 更多作品级别:外委千总积分:1004一个真实而典型的案例,值得探讨、反思和研究! 7楼作者:qunsheng888发短信加好友发表于:2009-02-22 11:56:43[举报][回复][编辑][删除] 更多作品级别:列兵积分:19有一支无形的黑手在操控 一个很清晰的案子,明明就是诈骗犯与银行相勾结所为,为什么非让受害者“买单”?此案的终结点是500万究竟落在谁手里,法官们不去追究它的落脚点,而是扭住受害者不放,如此办案何谈“事实为依据”?十余年为什么法官们都为大溪沟支行行长曾XX开脱,围着银行团团转?银行如此神通广大,难道不是一支无形的黑手在操控? a10a10a10a10a10a11a11a11a10a10a10a10
转中华论坛贴: 小案背后案中有案
从这个小案的曲折慢长的经历分析,一定案中有案。为什么要以一个工作上的失误(效丰公司法人为此巳付出沉重代价),来掩盖诈骗犯相互勾结所犯下的罪行?而且他本身就是受害者。如此办案就等于,盗贼乘守卫人员的疏忽发生盗案,不去追捕盗贼的刑事责任,而是让守卫人员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后果没有区别。所以,这个500万小案子里面一定大有文章。一、原曾XX负责时的大渓沟支行有严重财务问题和重大经济问题。它涉及支行一序列经济问题,而且牵涉内外部从上到下一大帮人。在案子诉讼过程中,有一些不明不百的钱陆续退回支行,就是铁的例证。二、政府有人直接干预和操控。这里面一定有重大政治和经济腐败问题,这点法院办案人员应该最知实情,有的法官就是在听从安排,唯心办案,难道不是吗?
转香港新通社贴: (中国最牛的案子!)
回複:向全國人民泣訴冤情[讨論] 如此一看就明明白白的一大冤案,十多年來,先後有光明日報、中國青年報、華西都市報、工人日報、重慶晚報等卸嗝襟w或跟蹤報道,或發内參;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簿熙來也有批示,要求查清真相。。。。。。,但冤案還是冤案,這是爲什麽?重慶的包公們、重慶的狄仁傑們,您們在哪裏?????a11a11a11a11a11a07a07a07a11a11a11a11a11
转网易贴:
中国最牛的案子! 标题为“向全國人民泣訴冤情”、“500万元贷款审理十数年竟下落不明”、“一个真实而值得深究和探讨的案例”发表在各大网站后,引起广大网友的极大关注,点击率不断攀升。香港新通网一条“最牛”的贴子勾勒出了一个“中国最牛的案子! ”。即:如此一看就明明白白的一大冤案,十多年來,先後有光明日報、中國青年報、華西都市報、工人日報、重慶晚報等衆多媒體或跟蹤報道,或發内參;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簿熙來也有批示,要求查清真相。。。。。。,但冤案還是冤案,這是爲什麽?重慶的包公們、重慶的狄仁傑們,您們在哪裏?????
深查重庆银行管理者
转网易博客贴: 深查重庆银行管理者,是谁能如此胆大妄为,长达十余年的恶意诉讼,操控司法机关不顧事实唯心办案,制造冤案,使受害者蒙冤如此之久,损失之大(公司停业,疾病缠身,负债累累,还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无与伦比,罄竹难书。要求公安机关乘两会东风,深挖罪犯,追究相关责任人,还社会公正,还受害者清白![/color]a10a10a10a10a11a11a11a10a10a10a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