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启动
11月7日下午,广州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广州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项目分工》(以下简称《分工》)、《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继续颁发“广州市终身教育奖”证书。
为进一步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指导性、实效性和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高广州的现代文明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第二次“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和2010年亚运会的召开,市有关部门制定了《规划》和《分工》,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等作了规定。张广宁要求认真按照《规划》和《分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争取以优异成绩迎接2008年第二次“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张广宁强调,“创卫”、“创模”和“创文明城市”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营造“两个适宜”的城市环境,要以群众满不满意、市民高不高兴作为检验各项创建工作的最终标准。 http://gz.dayoo.com/gb/content/2006-11/07/content_2679732.htm 努力,再努力,向5000分前进!!!
尊敬的张广宁市长:
我是海归外籍博士,也是土生土长的老广州。我归来以后, 在两年内被偷钱包两个,手机两部,未遂诈骗数次。心有感概,想您说几句话: 1。都说广州市是个宽容的城市,外地在广州市赚了钱的朋友如是说,广州人也引以为自豪。宽容自然是文明的标志,但别忘了宽容是有两方面的, 即对守法致富的人不问来历,一律善待,但对作奸犯科的人绝对应该零容忍。后者是为了保护前者。这是法制社会的常识。 但我很遗憾地说目前广州的治安管理没有清晰地体现以上法与非法的界限。管理的逻辑有时相当混乱。 2。由于孙志刚事件的后续影响,目前警方是士气低落, 对打击不法分子有心无力。希望政府整顿警队思想,统一认识,同时不惜成本,加大警力,让广大警员在法律的规范下放开手脚,以铁腕执法,真正体现法律不可逾越的尊严。 3。希望政府认真研究对策,尽快落实高压严打的承诺,以坚定的意志对外来人员加强管理。对其守法者应一视同仁,但不法分子的人权只能在监狱里去维护。请千万不要被那些口口声声要为弱势人群维权的大侠们搞乱了思维。这方面,不妨研究以下当年香港是如何对待和管理大陆偷渡者和越南难民的。 以上的意见,在朝诸公自然早有考虑。但老百姓天天都在受治安问题的严重困扰,没有治乱用重典的决心和快刀斩乱麻的果断,人民生存最基本的人权-安全感何以回归?我美好的广州何以能真正地成为和谐的城市?我人微言轻,不知是否能达尊听? 祝工作顺利 一名化外的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