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太无公理了,公务员不用交社保费退休可领养老金,事业单位交了社保费退休时所交社保费一次性返还本人后再按月领养老金.
退休公务员死后,丧葬补助费是其20个月的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
费标准为4个月当地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其差距从月数来说,是5倍,从金额
来说,是10~15倍以上。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2006年起退休的企业职工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由于当时当地月平均工资逐年提
高的幅度较大,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也逐年增多了(有的每月缴三四百元)。
按新办法比原办法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自然会相应增加不少。于是新的计发办法又给
设立了一个“过渡期”。过渡期为5年(2006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按新办法计
算高于原办法计算的部分(叫差额),退休职工从2006年起,逐年退休的,依次只能
拿回差额的20%、40%、60%、75%、90%,拿不回的部分就不给了,致使每月基本养老金
被剥夺了100~200多元以上。佩服这帮制订计发办法的人真是特有心计,容不得国企退
休职工得到少许的好处,总要千方百计地算计你一下。还要说是为了与以前退休的保
持基本平衡。殊不知,国家机关早期退休的公务员养老金相对较低的都得到了大幅度
的提高。他们就向上看齐,我们就向下踩平,真是高明的“平衡”术!!
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故弄玄虚,剥夺了当事人的知情权
2006年起执行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这帮人绞尽脑汁捏出这么个《基本养老金计发
办法计算公式》。既繁琐又复杂,还未必合理、公平、公正。里面不少要素的数据老
百姓根本不掌握。绝大多数职工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个故弄玄虚的公式。100%的退休职
工都不清楚自己的基本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算得准不准,对不对。就连企业人力
资源部门的专业人员也很难说得清,算得准。全由政府专门机构去算,只有随他说是
多少就多少,缺乏透明度,剥夺了当事人的知情权。
详情请阅读来源于人民网(企业退休人员遭受十大不公平的养老待遇1、养老“改革”
的指导思想不公平1997年实行所谓的养老改革后,同是为国家效力的机关、企事业)
一文一目了然 .
09年调资是要“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一致和企业新旧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倒挂”问题 ,将体现向近年新退休人员的倾斜”
方案;06年7月前退休的按原养老金*10%+80元(元/人月)
06年7月—07年6月退休人员 增养老金80元+20元(元/人月)
07年7月—08年6月退休增养老金145+80(元/人月)
08年7月—09年6月退休增养老金265++80(元/人月)
09年7月—10年6月退休增养老金335+80=415(元/人月)
谁知调资后“倒挂”问题越来越严重,倒挂金额由原来日200元拉至400不等.至今已事
融数年之久有关部门却仍是不闻不问?请问公理何在????????????????
讲到明就是要将06年7月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拉低,这就叫做明调暗降.讲得好听新基
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是比旧的养老金计发办法高,看来这并非事实?
06年7月前退休的向之前退休人员看齐,06年7月后退休人员的就另一个档次,这就叫做
所谓的平衡罢了.这样下去年复年的调资按本人养老金比例计发,差额将是更大.这合理
,公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