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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何在!地滑摔成伤残,朝天门酒楼竟不愿赔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17 14:19:55 |显示全部楼层
事發時間:2010年2月3日,地點:中山大學第三附屬醫院,人物:林姐和她的父母,事件:母親在醫院体檢摔成骨折,現況:3月5日拍片發現骨頭移位,原因是石膏太短,太松,又從新上石膏,院方:拒不賠償,連最起碼的慰問都沒有。
以大欺小,天理何在?社會不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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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8 13:47:47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情况怎样,酒店受到了应受的惩罚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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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8 16:23:38 |显示全部楼层
                              酒楼不愿担责,竟把责任推给劳保部门!
    2010年3月18日上午在黄花工商所进行第四次调解,水荫路朝天门酒楼授权委托代理人杨小成表示公司态度没有什么变化,认为酒楼本身责任很小,并提出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伤疤美容费、伤残赔偿金应由劳保部门承担。(以上工商所均有问话记录)。
    工商所同时给本人开具了案件终止调解书,称因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现予终止调解。
    本人将对本案提起诉讼,这法律的武器有多锋利呢?

    341楼的朋友,所有曾或即将被侵犯权益的朋友,咱们行动起来,团结就是力量,共同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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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友  发表于 2010-3-21 00:43:26
朝天门碰上敲诈门咯!
关键是看酒店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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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友  发表于 2010-3-22 13:14:34
多几个这样的那还用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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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友  发表于 2010-3-22 13:15:33
多几个这样的那还用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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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友  发表于 2010-3-22 13:16:20
让他赔,赔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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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友  发表于 2010-3-22 13:17:18
赔不了,就打断老板的腿!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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