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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冲城中村改造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16 10:35:15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决定要在十年内改造完成对138条登记在册的城中村的改造。在这场广州史上规模最大的城中村改造运动中,文冲村将是黄埔区内最先被改造的城中村!随着时代的发展,城中村改造是大势所需的,但是这样就可以剥削村民的权力和利益吗?答案是否定的!党中央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发布了条令:因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的基础上,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进行改造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未达到90%被征收人同意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还有在201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但是,现在还是会有人渺视法律法规做出伤害人民的事情出来!文冲这次改造根本就没有通过居民的同意就上报政府审批,为的是什么?因为绝大多数居民都不同意改造!为的是什么?防碍了村干部升官发财,苦了我们平民百姓!村民不知道发生啥事就给人卖了!­
    这次文冲城中村的改造是以文冲股份经济联合社为主体注册成立广州黄埔城中村改造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不投入。大家想一想,文冲城中村改造工程,没政府担保,没知名开发商担保,能有保障吗?举几个身边事例:文冲污水处理厂,一个政府工程,现在已经可以烂尾(领导贪污了巨款),后果是文冲河涌整治无期可待。文冲河涌安置房的施工进度慢(引用:《羊城晚报纸》:社区负责人表示,这是报建工程手续较多造成的。目前城中村改造范围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单体报建工作也在抓紧办理,现在已完成首期安置房总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的基坑开挖,首期3栋回迁房最迟将在两年内建好。连安置房进展都缓慢,那计划内的回迁房要进展缓慢多久?当时安置房“奠基”的时候就应该把“报建工程手续”全部办理好,如果还没办理好就“奠基”,那什么叫做“走程序”?那岂不是偷步??)。文冲工业园空了多年也没人开发。你们为了搞项目,拿工程,主动向政府请缨申请城中村改造,才可以把工业园开发的项目拿到手,谁知七八年过去了,工业园是开发了,但是蛋都不下一只,还损失了村民的一大笔血汗钱,你们这些村官为了填平工业园的缺口,没经过村民同意,迫不及待地把城中村改造搞起来。当时搞工业园的时候也是说:社区居民利益得到更大的增长,社区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保障社区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那为什么前期投入了成百上千万到现在还没回报呢?那证明了你们上面的领导根本不是为集体,而是为自己利益。工业园能不能搞得起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赞到工程土方钱!试问,这样的领导还放心给他们改造我们800年历史的文冲村呢?      
            现在找回来的开发商:企业名称: 深圳市阳光华艺房地产有限公司 曾 用 名: 深圳市阳光华艺地产有限公司 法人代码: 736292536 法人代表: 陈坚城 所在省市: 深圳--广东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西桂庙路北阳光华艺大厦1栋24A室 联系地址: 邮编号码: 518057 网站地址: 注册类型: 股份制经济 经营范围: 从事南山区K410-0020、T105-0119地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102743311 工商注册日期: 2002年04月23日 营业执照到期日: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码: 深房开字(2008)042号 发证机关: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发证日期: 2008年07月23日 到期时间: 2009年06月30日 大家细心看一下这间“深圳市阳光华艺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在南山区K410-0020、T105-0119地快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就是如果该公司在黄埔区开发房地产是超出经营范围的。 还有上网查了一下相关资料,对于房地产商非常重要的公司资质等级竟然没有。大家注意一下,如果该房地产公司不是一级资质,按现时的国家相关法规是不可以开发25万平方米以上加房地产项目,而文冲村城中村改造的开发面积是145万平方米。为什么该公司要刻意不向外公开自巳的开发资质呢?这样很可疑!!
          开发商为什么没有公开“竞投!”  搞“城中村改造”这么大的一个项目,为什么没有对外公布公开竞选投标?而是内定的“深圳的某房地产开发商”, 其名字大多数村民并不熟悉。  引用:《羊城晚报纸》:社区负责人表示,该房地产公司曾在深圳成功参与4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在选定该公司以前,曾两次组织住户代表到深圳已改造成功的这4条村子参观。考虑到这些村子改造前的条件及改造模式都与文冲比较吻合,在全体股东代表同意的情况下(请注意是“全体股东代表”全村村民都“被代表”了),才选取这家公司。”  如果开发商因各种原因“逃跑”了,搞这个项目的村委能担保对我们村民负责吗? 以“工业园”为例,现在地也收回了,但“烂尾”了,谁来埋单负责?政府开发商村委互相踢足球,最终烂尾村民埋单!  
  
     大家看一下,宣传光碟中:第6段:文冲村改造模式,就是说明以下内容:
首先,以文冲股份经济联合社为主体注册成立的广州黄埔城中村改造投资有限公司与华艺房产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这份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这间公司是有法人资格的,而且出现法律纠纷是由文冲村全体村民负责的,不是某个村官,是全体村民。但是同村民签订补偿协议的是广州黄埔城中村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分公司,补偿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这样就是村民就是签订了折迁补偿协议,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到时如果出现什么问题,村民是没有办法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的。  而且,村民没有可能自己告自己,因为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的公司是村委联社成立的,而村委联社是全体村民的,难道村民自己告自己吗???自己赔偿给自己吗???     
     改造方案不公平,完全没有考虑村民的合法权益。
1、根据村委联社向村民下发的文冲村改造方案光碟内容,现时以文冲股份经济联合社为主体注册成立的广州黄埔城中村改造投资有限公司与华艺房产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是由文冲股份经济联合社为主体注册成立的广州黄埔城中村改造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折迁及补偿,就是说:文冲股份经济联合社是全体村民的,文冲股份经济联合社利用村民自已的钱来支付折迁费用,同折迁补偿费。
2、最大利润方面是由华艺房地产公司负责。华艺公司出售商业用房营利。
按照现时城中村改造的面积是42.7公顷计算,如果按宣传光碟所讲:开发145万平方米的房产,而其中只有71.78万平方米是属于文冲股份经济联合社为主体注册成立的广州黄埔城中村改造投资有限公司,这71.78万平方米其中有60.19万平方米是用于安置村民,而就是最起码73.22万平方米是华艺公司用于出售营利的。据此计算:发展商做城中村项目就算只开发145万平方米的,按1万元/平方米算,就可以获的销售收入达73.22亿元,这73.22亿元全部是归房产商所有。 简单来讲,文冲城中村改造就是由村民自己出钱将自己的房产拆除并且自己付钱给自己补偿安置,村民出钱出土地给房地产商搞房地产开发,然后发展商获得所有的利润。
     所谓的改造核发给村民的房屋所谓具有永久使用权具有重大欺骗性。
1、如果政府要开征房产税,文冲被改造后村民手上的宅基地征变成房产证,感就意味着要交税,如果按现在盛传的千分之八的税率,一间估值为100万的房子,每年就要交8000元,到时候就要付钱养楼啦。
2、根据现时上海提交中央的房产税方案,对于以前已经交了土地出让金的国有土地房产(也就是所谓在国有土地证有70年使用期的房产)应该可以在期限内免征房产税,而对于现在城中村改造,所谓核发的无有使用年限的国有使用证(也就是宣传碟上讲没有期限,没有交土地出让金的发向我们村民的房产证),是一定要交房产税的。大家要擦亮眼晴,千万不要上当受骗!到时我们村民就真的是穷途末路,吃饭都成问题啊。  
          政府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要整顿这么多条城中村有没有考虑方方面面的问题呢?每条村所在地区都适合改造吗?我看未必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认为,像文冲村这样引入社会资金的空间其实并不大,将面临“谁来投资”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房价每年都在提高,但黄埔房价提得并不多,“这里人口不多,消费力还是有限。”周庆强对记者表示,黄埔城中村改造不宜进行大规模房地产开发,很难为旧城区分担人口压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都这么说了,为什么村干部还是大力的推动文冲村的改造呢?广州黄埔文冲的地理位置和天河猎德、杨箕、冼村等村根本没得对比。住在文冲附近的都是一些中低收入人员,盖好的商品房根本就无人租得起!村民生活无法保障。
俗话说:有钱使得鬼推磨!这句话一点都没错,村里的领导根本不理我们村民的死活,只看重他们自身的利益。如果改造成功,那他们就这一代人养后面几代或者10几代人,我们村民就世世代代的祖业给我们这代人都败完了!不是说我们没上进心吃祖业,是我们对不起祖宗。“宅基地”是世代相传的,而“商品房”只给你70年的使用权,现在的城中村改造是在剥夺人们手中的“宅基地”,全面商品化,也就是说,我们以后没有了“祖地”的概念!

文冲城中村改造:问题是不公平、不合理、不透明、不平等、不谈判、不咨询、不研判、居住容积不科学!统筹、规划、方案、利益分配由利益集团与政府一脚踢一口价,领导说了算!!! d17325cc48d67181262aaeff7e83c5b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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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友  发表于 2010-8-6 18:41:33
我有个疑问,就是如果拆迁改造成功了,70年后(先不管现在建的房子能不能用70年,就算能用先),我们的后代就要重新建楼了,到时侯如果大家的收入都能支持建房那是没问题的,但是如果有一部分人的收入不足以重新建房,那事情又怎么解决呢?如果是按现在的现状,我最不济也可以在自己家的地上搞个矛草棚吧,如果把地都变成公共的地,谁让你去搭棚啊?再说了,现在的建筑能用40、50年就不错了,用70年是很奢侈的愿望,这个问题还是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几率比较多,为什呢就不能想到现在就想好解决的办法呢?还是领导不愿意想呢?或者是根本不愿意为我们这些P民去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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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友  发表于 2010-8-12 22:11:57
作为设计师,做了这个项目的方案,阳光华艺这个地产商不大了解,但是他们自己的那栋阳光华艺大厦我倒是经常去,质量还行,至于为是么找这家小地产商,而且不是做旧改在行的(深圳做旧改多的是金地和京基)。我也觉得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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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友  发表于 2010-9-3 19: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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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18:20:32 |显示全部楼层
文冲村噶朋友一定要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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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友  发表于 2010-9-25 22:59:20
中国农民土地维权中心法律汇编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几类具体法律问题?



(1)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确认问题;



    (2)政府与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开发商签订拆迁改造框架协议的性质与地位;



    (3)拆迁改造主体资格的确定及拆迁许可证办理的程序及实体问题;



    (4)村内股份制合作企业自行组织改造及与其他机构合作中的法律问题;



    (5)村外其他机构参加城中村改造竞拍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6)对违章建筑特殊处理的法律问题;



    (7)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8)拆迁补偿协议履行纠纷的处理;



    (9)对产权不明的房产如何进行拆迁的法律问题;



    (10)拆迁过程中的证据保全问题;



    (11)对拆迁补偿标准发生的争议处理程序和法律依据;



    (12)对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经济补偿问题;



    (13)对被拆迁房产涉及的租赁关系、担保关系、继承关系、共有关系等涉及的法律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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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友  发表于 2010-9-25 23:00:01
中国农民土地维权中心法律汇编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几类具体法律问题?



(1)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确认问题;



    (2)政府与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开发商签订拆迁改造框架协议的性质与地位;



    (3)拆迁改造主体资格的确定及拆迁许可证办理的程序及实体问题;



    (4)村内股份制合作企业自行组织改造及与其他机构合作中的法律问题;



    (5)村外其他机构参加城中村改造竞拍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6)对违章建筑特殊处理的法律问题;



    (7)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8)拆迁补偿协议履行纠纷的处理;



    (9)对产权不明的房产如何进行拆迁的法律问题;



    (10)拆迁过程中的证据保全问题;



    (11)对拆迁补偿标准发生的争议处理程序和法律依据;



    (12)对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经济补偿问题;



    (13)对被拆迁房产涉及的租赁关系、担保关系、继承关系、共有关系等涉及的法律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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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友  发表于 2011-4-17 10:26:59
文冲村城中村改造期从2010年6月30日开始动员村民签约 如果当初真的达到了全体村名90%人通过改造工程 那么我想问为什么从2010年6月30日至今还没达到改造的要求得到改造拆迁证呢 其中原因我想一个正常人也知道为什么其实很简单道理 就是在其中通过暗中操作不公开的没通过全体村民同意的 只是他们所谓的几个村民代表就表达了改造意向 埋没了所有村民的意愿 隐瞒上级领导使其通过改造意向 然后在通过不折手段骗村民签拆迁改造意向书.......从中的他们最大的利益
如果2011年6月30日前得不到签约要求那么文冲村改造宣告失败所以现在村领导的不择手段在2011年4月12日下午六点左右有一位叫阿潮的在文冲村委,石化路108号的四楼自已的办公室内的窗门上吊自杀 活生生的一条人命啊,你到底值几钱,你只有四十多岁,难道家园真的是这么难保啊,要用人命来抵……。

其实我们的中央政府的政策是很好的 很为人民着想 但到了地方政府之后 这些小官员受到了不可抗拒的利益诱惑 歪曲了中央政府的惠民政策 作为一个中国人感到非常 生气 气愤 这些隐性腐败的地方政府官员 败坏了中央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恶略的影响   作为一个中国人 现在中国能现在的举世瞩目的成就感到自豪 同时也支持中央政府继续严查小地方政府的隐性腐败行为
最后我爱我的祖国 身为中国人感到自豪 中国继续前进我愿为我的祖国继续向前付出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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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友  发表于 2011-8-3 13:10:11
文冲的利益是当官的。
村民是无力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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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9:34:47 |显示全部楼层
在冼村,拆迁、改造的计划能否顺利实施,其实并不取决于村官或者是上层政府官员的意志,而是取决于村民对于政府公信力的信任。如果村官真有问题而不被查处,无疑会令拆迁改造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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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友  发表于 2012-2-13 15:49:26
当官的敢说自己没贪过?!必遭天打雷劈,后代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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