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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1 13: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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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7时左右,停车几分钟收费要15元,但又不违规。这是让很多车主郁闷的问题。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停车场跨时段收费政策拟作调整,目前正在考虑四种新方案。
据悉,广州市路内停车场和商场等配套停车场实行白天按时、夜间按次的收费政策,当跨时段或在按次收费时段内,短时间停放时,存在这样的现象:如一类地区商场停车场,8:00至19:00时执行按时收费,每半小时5元;19:00至次日8:00按次收费,每次10元。当车主18:55进场,19:05离场,虽才停10分钟,但按规定需交15元停车费。即使晚上停车不跨时段,但在19:00至次日8:00按次收费,如果车主从晚上8时起停了10分钟就走,一样收10元;若是咪表停车场,即使停车1分钟,也收10元。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这种跨时段收费标准偏高,社会反映多,需要完善,经过征求各界意见,目前形成了五种建议方案,希望能尽快解决跨时段收费问题。
五套备选方案:
方案一:路内停车场和商场等配套停车场夜间时段按次收费统一调整为按时收费,夜间时段按时收费标准不分地区统一为2元/半小时,夜间时段累计收费最高10元。白天时段和夜间时段划分不变。
例如:二类地区当车主18:50进场,19:15离场时,按现行规定停车25分钟收费14元。若按此新规定则应收费6元(即:4元+2元,若不跨时段应仅为4元)。
方案二:对在路内停车场和商场等配套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仍按时收费。
例如:二类地区当车主18:50进场,19:15离场时,按现行规定停车25分钟收费14元。若补充规定后,则应收费4元。
方案三:24小时跨时段停车的,全部停车时间连续计算按计时收费标准收费,但其中白天时段和夜间时段分别设最长计时限制。
例如:一、二、三类地区停车日间最长计时分别为420分钟、405分钟、330分钟,夜间最长计时分别为60分钟、75分钟、150分钟;跨时段停车的,将两个时段的时间(分别受“最长计时”制约)相加连续计算。
方案四:根据停车场车辆周转高峰和低谷时段不同,实行差别定价。实际收费按车辆在场占用时段及其对应的收费标准累加计算,收费不足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收取,超过最低标准的按实际数额四舍五入到元收取。
方案五:路内停车场和商场等配套停车场短时间或跨时段停车的,如果其中夜间时段纳入白天时段计时收费标准相对较低的,则应纳入白天时段,合并计时收费。
例如:二类地区当车主18:50进场,19:15离场时,按现行规定停车25分钟收费14元。若按此新规定则应收费4元。
方案解读
方案一:车主省钱但计费系统需大调整
举例:按此方案,二类地区当车主18?50进场,19?15离场,按现行规定停车25分钟收费14元。若按方案一只收费6元(即:4元+2元)。再如:在二类地区夜间19?00至次日8?00时段内,仅停车16分钟,按现行规定收费标准为10元/次,若按此新规定只要付2元。
解读:优点在于不再设按次收费方式,彻底解决按时按次的跨时段问题。不足之处是“白天时段”和“夜间时段”的表述不够科学,不好明晰划分,而且对夜间计费方式变动很大,需要经营者对计费系统全面调整。
方案二:只能解决1小时内跨时段问题
举例:二类地区当车主18?50进场,19?15离场时,按现行规定停车25分钟收费14元。若用方案二规定后,只收费4元。再如在二类地区夜间19?00至次日8?00时段内,若停车16分钟,收费标准为4元/半小时,若按现行规定需付费10元/次。
解读:优点在于较简明,对跨时段和短时间停车收费标准偏高的投诉主要是不足1小时情况,因此基本可以解决该问题。不足之处是该方案只能解决不超过1小时的跨时段停车收费问题,仍存在超过61分钟的跨时段问题。
一类收费地区不扩大
市物价局昨日表示,目前社会上要求调整三类地区划分的意见较多,但一类收费地区不会再扩大。
市物价局表示,目前提出调整三类地区划分的意见较多,如要求环市东花园酒店附近区域应列为一类地区,农林下路、江南西路等地区也要求列入一类地区,也有提出每个区都应至少设一个一类地区等。为避免到处都是一类地区,失去一类地区的特别难停车的意义,物价部门对三类地区的调整非常慎重,认为不宜轻易扩大一类地区范围。
车主:有着数才是硬道理
“方案四的‘周转高峰和低谷时段不同,实行差别定价’这个提法比较合理。”车主廖先生说到,既然停车收费制定的原则是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周转,停车繁忙时段收费相对高些,停车的人就能抓紧时间,避免长时间占用车位,尤其是路内和商场停车场,基本上10:00~22:00都是繁忙时间,价格太低停车位就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严重的地方还会塞车。
车主肖先生表示,最好是把夜间时段起始点顺延一至两小时,过了繁忙时段再按次收费,短时跨时段停车的人可以及早开走车辆。如果不能直接顺延,方案二较为接近预期,“虽然停到第61分钟还是得多付10块,但跨小时收费这个问题没办法解决的,只能挑让更多车主有着数的方案。”
停车场:问题在于夜间起始点太早
广州市停车场协会会长潘国璠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家能看懂、停车场容易操作是方案调整的关键。”他指出,从现行收费标准实施一年多的操作经验看,行业内均认为,夜间停车时段的起始点太早是造成跨时段收费争议的 主要原因,“以范围最大的二类停车场为例,夜间起始点是19时,对很多商业餐饮区来说还是繁华时间,大部分车辆都是19时后才离开,而且需要过夜的车辆也很少19时就进场。”行业协会多番研究,认为把三类地区的夜间起始点顺延一个小时,既可给予夜间长时间停车优惠,又能让跨时段短时停车的人有充足时间,满足大部分车主的需求。而且顺延起始点的操作简单,停车场更改电脑设置时间即可,车主都能清晰理解和接受。
对于市物价局目前收集到的5个方案,潘国璠认为操作性仍有所欠缺,比如较为完善的方案一,对夜间计费方式变动很大,需要停车场重新更改计费系统,而目前的电脑程式无法解决三重收费标准的问题。又如方案二,虽然解决不超过1小时的跨时段停车收费问题, 仍存在超过61分钟的问题,“目前停车场接到最多人投诉的,正是多停了两三分钟,就要多给一小时停车费的问题,但电脑计费是按小时设置,按分钟调整也不太可行。”他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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