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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1 21: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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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乃一介村夫,自有许多恶习,以往在“广阔天地”锻炼时,偶尔有些喉咙发痒,喉中有痰,张口一咳,随地就吐出来。进城后,不知何故,长期患咽喉炎,常有口痰需一吐为快,绝不让那脏东西顺着自己的喉咙咽下去。
在比较干净的环境里,还是会讲些礼貌,找卫生间或人少的地方轻声咳出,用水冲走或用纸包起,扔进垃圾箱。若到了卫生条件不大好的街边,喉咙发痒的时候,忍不住就会随地一咳,往下水道或树丛里吐去。
今年的春节,珠江三角洲一带,气温低至6度,因为湿气大,感觉非常冷。本人在节前偶感风寒,咳嗽不止,而且痰液也多起来。初五日,香港老友有约,特地前往,上车之后,听到列车广播,提醒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乘客与列车员联系。大漠一听,顿时紧张起来。在罗湖过关后,在列车里或巴士上,都不敢大声咳嗽,喉咙有痰只能跑到卫生间里咳出来,辗转几个小时没出声,1点钟到达酒家,见到老友的时候,居然说话发不出声音了。
到香港之所以不敢大声咳嗽和随地吐痰,是知道香港有严厉的罚则,据说是对随地吐痰罚款1500元,这可不是小数目,而且被罚,总是丢脸的事情,可能也有许多麻烦手续要办,所以不敢以身试法。在香港,随地吐痰是可以与法律联系起来的,非同儿戏。
那天一直忍到晚上8点多,回到深圳一侧,才敢猖狂地痛快咳出喉咙中的痰,顿时舒服了不少。
真是有回家的感觉。
曾有段时间,在广州的一些街道上有戴“红袖章”的人,对不讲卫生,乱吐乱丢的人进行处罚,据说是每次罚款5元,在80年代,5元也是不小数目了,被罚的人会感到心痛,脸皮薄的人赶紧交了罚款,走人了事;而有些大胆的,就和执罚人员当街吵起来,不给钱,看你能把我怎样!
这样的罚款,并没有维持很久,因为执罚人员并不是执法人员,听说还有冒充“红袖章”的人抓外地人,纯粹是为了罚款而罚款。
现在,市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敢于抵制那些乱罚款现象,但随地吐痰,应该由什么人来执罚,却没有规定,交警是不会管这些事情的,巡警也没工夫管,城管,有这个权力吗?
所以随地吐痰,就没人管了,全靠市民自觉,咱老广会自觉,外来人员会自觉吗?他们不自觉怎么办?广州要创建“文明城市”,仅仅靠常住人口“文明”,外来人员不“文明”,能行吗?
检查组注意到这一点了吗?今年如果要再“创文”,有关领导一定要向检查组说明这一点,拜托,拜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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